口供书自爆曾为黄文艺口交逾10次徐秀兰庭上否认 - 光华日报
(新加坡28日讯)性贿案周四进入第4天审讯,女主角徐秀兰在口供书中自爆,曾为黄文艺口交超过10次,包括曾在高级警官俱乐部(SPOM)胡搞。 辩方律师周五早盘问徐秀兰时,先问她是否曾为黄文艺口交超过10次,徐秀兰斩钉截铁,回答说:"没有。"
辩方律师即刻翻出她在今年4月25日下午5时50分在贪污调查局录的口供。
徐秀兰录这份口供时,盘问她的是贪污调查局副局长。她当时称,她曾为黄文艺口交超过10次,其中一次是在高级警官俱乐部外面。但她周五早改口,说当时是在"很恐惧,很疲惫"的情况下才录下这样的口供。
她声称,这些地方只是2人见面的地方,并不是她为黄文艺口交的地方。但辩方律师马上问他,为什么她在说所谓见面的地方时,没有提到史阁乐精品复古酒店(The Scarlet Hotel)等3个地方。辩方律师说,这3个地方也是2人见面的地方。
徐秀兰再次重申,她是在"很恐惧,很疲惫"的情况下录的口供,当时"压力很大"。
称黄文艺"硬硬来"不成功
徐秀兰庭上供证,和黄文艺"见面"的10次场合,有6次黄文艺"硬硬来",想进行口交,却不成功。
徐秀兰之前录口供时,被要求凭记忆列出10个和黄文艺"有亲密性行为"的地点,她给的地点包括花柏山、高级警官俱乐部和园艺园林。
辩方律师问徐秀兰她与黄文艺在这些地点做什么时,徐秀兰回答是"见面地点",并表示只在第7到第10个地点,也就是控状上提到的地点,即百富酒店、园艺园林、花柏山和中央医院停车场,和黄文艺进行口交。
问及在其他地点做了什么,徐秀兰说黄文艺"硬硬来",但没发生什么。律师一再问她"硬硬来"指什么,是否有企图要口交。徐秀兰原说"不记得,但是有强吻",后来才说黄文艺在这6个地点硬要她进行口交,但是不成功。
律师指徐秀兰庭上供词和之前口供书有出入,也指徐秀兰撒谎,但徐秀兰否认。
坚持没跟黄文艺上床
徐秀兰周五早坚持没跟黄文艺上床,还说他或许跟"别的女人做那回事"。
辩方代表陈志明高级律师周五早盘问徐秀兰,今年5月3日去贪污调查局录第10份口供时,是否是去那里给属实的口供,徐秀兰沉默一会儿,才回说:"不是。"
她后来告诉法官,她真的很怕得罪黄文艺,担心如果对方与贪污调查局有关系,她在那里所说的一切会被黄文艺知道,过后可能被人栽赃毒品在车子或包包里面。
"是,口供跟我在庭上所说的有出入,但我到了这个地步,只想说实话。我们的确在世界城见过面,但我们没有发生性关系,如果他说我们有,我无话可说。他或许是跟别的女人'做过'。"
她还说:"如果真的要有受害者,就让我是唯一一个吧。"
辩方律师揭露,徐秀兰曾在口供书承认,享受和黄文艺的性过程。
陈志明高级律师周五问徐秀兰:"你是不是在早期的口供书中,告诉贪污局调查官你享受一些和黄文艺进行的性行为?"徐秀兰回答:"是。我这么说,是因为不想牵涉任何人。"但是,徐秀兰接着在庭上确认,早前录的口供都是假的。
律师后来揭出,徐秀兰曾在口供书中也表示过,自己爱黄文艺爱得愿意为他进行性行为,徐秀兰回答"这不可能是我的回答"。
承认给假口供
女经理前后在防止贪污调查局作了9份口供书,控方却反对口供书呈堂:而徐秀兰周五早又承认给了假口供。
周五早,控方表示徐秀兰在今年5月其实录了第10份口供,但辩方周四才收到口供述书。
连环盘问受不了,女主角首度要求休庭。
面对陈志明高级律师连环炮似的盘问,徐秀兰周五早招架不住,与律师"过招"几回合后,情绪直转急下,首度向法官要求:我要休息!
周五是主要控方证人徐秀兰上庭供证的第3天。前3天,尽管供证时情绪崩溃,她依然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继续供证。
周五早则一反常态,她与辩方律师不断围绕在"别羞辱我"的课题上"辩论",10时50分左右,她沉默半晌向法官表示,需要休息。法官于是准许休庭15分钟。
"怀孕黄不愿负责" 徐秀兰否定口供书
徐秀兰的口供书内容爆出:徐怀孕时,担心怀上黄文艺的种,并指黄文艺"不愿负责"!
徐秀兰周五早上庭接受控方盘问时,无法确认在哪一份口供书、或哪一部分说真话,哪一部分不准确,控方陈志明高级律师只有念出口供书上的内容,向她确认。
这份口供书是于今年5月3日,在反贪污调查局内录下,是最新的一份口供书。徐秀兰在新口供书上称:她知道自己怀孕后,问黄文艺意见,但对方的表现令她失望,她决定断孽缘。
徐在口供中说:"当我在2010年第一季度怀孕时,我问文艺如果孩子是他的,怎么办?他不愿负责。当下我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他甚至没有安慰我。他伤透了我的心。"
口供书也披露,也就在2010年9月至10月之间,她决定与被告断畸恋,不再与对方有任何性关系。"我不记得之后有告诉他我喜欢他。"
徐秀兰接着在庭上否定整份口供书。
徐秀兰是于2009年初在夜店认识黄文艺,她在第一份口供书中声称同年6月与他上床。不过,周四早她在庭上否认这点。
徐秀兰在口供书上说,与黄文艺的交往"是很私人的事,这是通奸",需保守秘密。
辩方律师指,徐秀兰在录第2份口供时,当被问及会否觉得自己的身份(日立数据系统和甲骨文公司的销售经理)跟黄文艺的肃毒局局长身份会有利益冲突,她曾告诉贪污调查局调查官:"我们尽量将我们的关系保守秘密。"
调查官问:"为什么不让雇主知道两人的关系?"徐秀兰当时回说:"这是很私人的事。这是通奸,我们不想让人知道。我不打算要他在事业上帮我。"
徐秀兰在之前也告诉调查官,从未想过要以性换取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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