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自陷不义的献词
政治人物习惯了利用仇情恨绪邀宠, 就会因口不择言咬到舌头,不知不觉中招惹责怨。林冠英於圣诞节发表的献词,显然没有谨慎考量自己的身份和发表内容的时机是否恰当,因此受到舆论界的围剿。
通情达礼的人都会掌握言行进退有据,尤其在喜庆宗教节日,必须抛开政治议题献上祝愿,不管那一个种族都延续着这种和谐共睦的传统和精神。但是,林冠英却利用圣诞节这个时节,除了"祝愿各位,圣诞快乐" 这八个字,其他重点环绕在政治上的诉求,让人心生厌恶得很沉重。
评论界认为他勾起基督徒的怨恨是不得体的言行。这段献词的原文是:"行动党呼吁国阵联邦政府允许马来文版圣经可以使用阿拉字眼,因为这在沙巴及砂拉越已经沿用了50年,在中东地区也已经沿用了千年。"
但是,由於媒体质疑他的动机,他的政治秘书再里尔澄清林冠英是敦促中央政府允许东马原住民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与半岛的基督徒无关。反指媒体扭曲林冠英的言论。
任何人阅读原文,都会认为既然"在沙巴及砂拉越已经沿用了50年,在中东地区也已经沿用了千年"。因此,行动党呼吁"国阵联邦政府允许马来文版圣经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自然指的是整个国家应实施的政策,没有人能理解林冠英事后补充的"一教两制",与半岛的基督徒无关。
林冠英也许明白,他这段文字不管如何拆解也已词穷理极,所以,必须由他的政治秘书再里尔澄清和抵挡。真正扭曲言论反倒是林冠英自己。吉隆坡高庭于2009年12月31日裁决,基督徒可使用"阿拉"字眼。中央政府取得暂缓执行令,提出上诉。此案事隔3年仍处于审讯阶段,没有任何裁决。
林冠英以基督徒可使用"阿拉"字眼为说项,但只限於东马而已,说明他也认同当前制度上的制肘合情合理。而到底他是否衷心为基督教的发展提供平等公正的待遇,也许可从他掌政的槟城一窥端倪。
部落客陈治平以基督徒的身分训斥也是基督徒的林冠英,让非穆斯林仅获得区区的163万6764令吉总额的宗教拨款。当�! ��,华�! ��庙宇获得64万5486令吉、兴都庙93万4300令吉,而基督教会则只获得区区的5万6978令吉。
"你为了赢取穆斯林的支持,树立亲穆斯林社会的形象,竟然在2011年拨出总额6千7百万的拨款予槟州伊斯兰事务作为发展和辅助用途。"
当然,点出这个数据并非有意引起妒嫉或引燃情绪,这些数字,其实是行动党行政议员罗兴强,在刚结束的槟州立法议会,以书面回答其同僚,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的提问所公布的拨款资料。
光明日报专栏 是非如流 31-12-2012 阅读更多@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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