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约束力 - 光华日报

●中庸开明

民众的印象里,国阵跟贪污似乎总是纠缠不清,政敌亦一直在贪污课题上猛攻国阵。真相是否如此,你我就心照了。国阵为了洗刷"贪渎的污名",首相纳吉联同国阵高层签下<选举廉正宣言>,同时,宣称一旦选举候选人名单出炉,所有出阵候选人都须签<选举廉正宣言>。

难懂的是,也最遭人诟病的是该份<廉正宣言>并无法律约束力。说到底,也就凭候选人的道德水平来自我约束,因为世界上并无一把可以衡量道德水平的尺。尤其道德这玩意,在你明哲保身的时候非常值钱,一旦面临功名利禄的时候,道德往往就一钱不值了。起关键作用的是个人的良心,但请问,谁会相信<廉正宣言>会监督候选人的良心?

既然没有法律作用,违反<廉正宣言>,谁有权置喙或对付?若然一切安然无事,这所谓的<廉正宣言>到底签来干嘛?是国阵力图展现打击贪渎的决心?还是迎合大选的噱头?只是,民众会相信单凭候选人签了一份没有法律约束的<廉正宣言>,就相信候选人是干净的,选举是公平的吗?果真如此的话,净选盟的安美嘉就不必为了选举舞弊之事四处奔波演讲了。

奇怪的是,民联不知为何不愿签署该份<廉正宣言>?喊清廉喊得全马人尽皆知的不就是民联吗?猜想,可能是不想跟着国阵的屁股行事吧!反倒是林冠英带头呼请国阵的高官公布个人财产,以示廉正诚意。相比签份<廉正宣言>与公布身家,民众自然会对高官的身家更有兴趣。但是同样的,国阵也非常不喜欢跟在民联后面行事。不然,如何说得清两个一心"以民为本"的政党,都各自出招取悦或取信于民?

民联不签<廉正宣言>算是奇怪的事。好笑的却是,以首相纳吉的能耐,绝对有能力去推动更完善的廉政,诸如给予选委会或反贪会独立调查的权力,而不是签份惟恐天下不知"我是廉正"的宣言。尤其砂州首长泰益亦签下<廉正宣言>,无疑让<廉正宣言>的可信度降低。事关他的身家数目已有民众要求当局介入调查。

如果国阵候选人名单出炉,牛案丑闻的莎大姐与涉及政治献金的沙州首长名列其上,齐齐签署<廉正宣言>,这就精彩了。其实<廉正宣言>不能保证候选人手段干净,不能保证选举公平,看看沙州一名持红身份证者,前后投了3次票就可见一斑,或许选民册的干净与否才是关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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