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保成质疑条例引混淆“取用原水付费不合理” - 南洋商报

(马六甲28日讯)马六甲中华工商总会会长陈保成指出,甲州政府欲向取用原水的厂商征收费用的措施非常不合理,该会目前正详细研究有关条例的细节,并将向州政府反映。

他也是马来西亚机械厂商总会总会长兼甲州机械厂商会长,他受访时指出,甲州大部分商家都有接获甲水源管制监督局的通知函,他本身也接到一些会员的投诉。

根据来函,凡取用井水、河水、溪水、池水、地下水、运河、水坝,甚至沟渠或其他大自然的原水(air mentah)来用的工厂或商家,必须在7月16日前申请准证及安装水表,否则将面对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被罚期间,如果仍继续使用,每一天将罚款1000令吉。

陈保成质问:"有关条例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为何要设下这项条例?特别是对于农业者更是影响深远,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刑罚重过贪污偷窃

他对于有关条例的权限范围仍感到不清楚,尽管如此,针对该条例要求人民自行安装水表,并必须每个月5日前必须把表的数计呈交给该机构及缴清水费,他认为,此举增加人民的负担。

"为何使用沟水也要付费?而且刑罚这么重?即使是贪污或偷窃都不需面对不超过30万令吉的罚款!"

使用井水业者负担重

陈保成直言,一般住家都有水井,如今使用井水都必须付费,让人觉得太离谱。这项条例对一些使用井水的业者,如豆芽业者及农作业者影响很大,因为他们的用水量高。

另外,申请者必须缴付每个准证150令吉的申请费,及每个准证350令吉年费、水费则以每立方米8分计算,陈保成也认为,有关费用过高,连市民都会感到反感。

他将向首长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及甲州马华反映,以了解通过这项条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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