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路‧大專法令當改則改
言路‧大專法令當改則改
2011-11-30 09:23
自從大專法令被宣判違憲以來,朝野就不斷爭議其存廢問題,最近首相納吉宣佈允許大專生參政。
在這之前,大專法令禁止大專生加入政黨和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但實際上,大專生在進入大學之前,只要滿18歲即可加入政黨,他們進入大學之後,校方也不可能追究。即使大專生入學後才加入政黨、參與政治活動,正如法庭宣判是屬於結社自由,如果被禁止就等同違憲。
筆者認為,大專生理應享有加入政黨和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與權利,但僅限於校園範圍之外,絕不能把政治帶入校園。大專學府理應是學習的地方,不應淪為政治的戰場,因此校方必須禁止大專生在校內進行任何政治活動。
如果校方放縱不管的話,可以預見大專生經常在校園內做政治宣傳,拉人入黨;朝野兩派的大專生劍拔弩張,拉布條喊口號;課堂上不再講課,而是講政治,講師和學生之間因為政治歧見而產生種種摩擦。因此,任何人都不應把政治帶入校園,尤其是大專生自己,要參政就必須只限於校園範圍之外。
筆者也認為,在籍大專生不應被允許參選議員。在籍大專生理應是全職學生,如果一旦中選,他們根本不可能兼顧學業和代議士工作。大多數的大專學府都有規定學生必須達到一定的出席率,才被允許應考,馬大就把此門檻定為70%出席率。如果大專生出任議員,根本就不可能順利畢業;但如果為了兼顧學業而怠慢了議員工作,那就對選民極為不公,而且也枉領議! 員薪� �。
與此同時,大專生時時刻刻都必須警惕自己,是否擁有明確的政治理念?還是純粹為了支持而支持,為了反對而反對?如果盲目地隨波逐流人雲亦雲,那倒不如做好學生的本份。
相信大專法令到了最後,還是必須面臨被廢除的命運,最終可能會變成大專學府的校規,禁止大專生把政治帶入校園的規定而已。政府理應伸縮性處理大專法令,當改則改,當廢則廢。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吳啟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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