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啊发啊不宜申请专利


柔佛古庙五神出游的历史积累,终於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居安思危而论,申办为国家文物古迹,将有助於巩固古庙的地位,以免在肆无忌禅的发展洪流中被改变面貌。

但是,为古庙铺垫美好的愿景,不需要猛钻牛角尖,矫枉过正把它独揽一身。新山福建会馆会长张宝文把游神时振奋人心,情景沸腾呼喊的口号"兴啊,发啊!",建议申请专利,以免遭人捷足先登,利用这两句话赚钱,未免杞人忧天。如果把这两句话据为已有,其实是未见其利,先见其弊。

这项建议,也许是受到新加坡游神及其他州属的神庙活动也使用"兴啊,发啊!",而担心被剽窃,或是认为商业宣传利用这两句话从中取利。其实,华社各籍贯的方言用语,通过社交的融汇和睦,已不计较谁拥有什么话语的原始主权而独霸什么专利。

不久前,有人把华人宴会饮酒时喧闹凑兴,举杯共饮,同声呼叫"饮胜"这句话打算申请专利,让人觉得异想天开。毕竟,语文是族群共同的遗产作为沟通工具,那有专利可言。只有新创的宣传语句用在商业上,标示本身特色,以免类似的商号或商品引用仿效,使市场混淆不清才可注册。但除了商业目的,无权约束人们自由使用。而柔佛古庙或乡团组织并非商业机构或商品。

柔佛古庙内供奉有五大道教的神灵,代表了华族社会中不同籍贯人士从的帮派信仰,不分彼此的团结使神祗绽放灵光。玄天大帝(大老爷)是最早进入�! �庙供� ��的神,由潮州帮负责。其他神祗是:赵大元帅 (海南帮)、华光大帝(广东帮)、感天大帝(客家帮)与洪仙大帝(福建帮)。

有关"兴啊,发啊!"的发音具有潮州和福建方言味道。张宝文认为"相关单位"应尽快申请专利,弦外之音,有意谦让由其他帮会申请专利。其实,古庙神游历久不衰,应该感激五个籍贯的领导们异中求同的胸怀,才共创游神文化。但这两句话若因提出专利而分划、归属某个籍贯团体,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兴啊,发啊!"虽缺乏法律理据可申请专利,不过,柔佛古庙某籍贯团体若以其名义开出第一枪申办专利,就会令其他四个籍贯团体被旁落而心生不爽,搞不好会令柔佛华社酝酿分裂。再说,北马若有神庙因"兴啊,发啊!"已被占据为柔州的酬神用语,也会导致南北乡情的纠葛。即使这用意是要箝制新加坡,也没有境外法权干预和阻止,因为马、新各有法律。最多只能在精神上取得虚荣的胜利。

"兴啊,发啊!"的激情,只有在每年一度的游神时用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柔佛古庙这惯用的口语若带动更多区域宗教活动也喊上,其实也是柔佛古庙散发的光彩,荣耀加身。但如果为申请专利放话,得罪多讨喜少,势必触动很多人的敏感神经而招致非议,既然在法理上没有强力的立足余地,不值得开腔,这种动作乃智者所不为。

光明日报专栏  是非如流  29-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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