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州警方:援引法令查案‧向林冠英等人錄供 - 星洲日報


檳州警方:援引法令查案‧向林冠英等人錄供
星洲日報
(檳城28日訊)檳州總警長拿督威拉阿育雅谷副總監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43(成為一名非法集會成員之處罰)和147(暴動之處罰)條文調查檳島言論廣場"綠色盛會2.0"混亂和傷人案,已錄取檳首長林冠英等數名出席活動者的口供。 阿育今午簡單回復記者短訊提問時也說,警方正在 ...

:)



相关网站 » 草民网Bonology.com | 国阵BN | 民联PR | 更多社政信息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从警41年生涯慕沙哈山:不曾滥用职权 - 南洋商报

隐藏在颜色素后面的谎言

金马仑高原的Mossy Forest